近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网公示流通领域消防器材类商品质量抽检结果,有3组消防器材商品存在相关标准不合格的问题,涉及的主要问题为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的20℃±5℃喷射性能、消防水带爆破压力、消防应急灯具耐压性能项目指标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其中,标称中山市康晔照明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标称商标为“威仕康”的1批次消防应急照明灯具(规格:VS-ZFZD-E3WD-3;生产日期或批号:2016年12月21日)样品被检出耐压性能项目不合格;标称连云港市天意消防器材有限公司生产的标称商标为“灌河(含图形)”的1批次手提式干粉灭火器(规格:MFZ/ABC1A型;生产日期或批号:2017年05月)样品被检出20℃±5℃喷射性能项目不合格;标称扬州扬子消防器材有限公司生产的标称商标为“扬消(含图形)”的1批次有衬里消防水带(规格:8-65-25-涤纶长丝/涤纶长丝-塑料;生产日期或批号:2017年5月16日)样品被检出爆破压力项目不合格。
北京市工商局表示,将对不合格商品的销售者依据《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同时督促全市销售者做好相同生产者相同型号不合格商品的退市工作,对于拒不履行退市的销售者将依法予以查处。公示的不合格商品生产企业和有关经销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主动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同时,北京市工商局提醒,选购时观查产品是否具有完整的标识,是否明确地标注了制造者名称、地址、电话、产品名称、产品号型、产品质量等级、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内容。保留好凭证,可以在出现质量纠纷时作为重要凭据。

近日,记者从泉州市工商局了解到,2017年,我市工商部门对网络商品质量进行抽检,检测以天猫、国美、京东、苏宁等大网络交易平台为重点监测目标,以按摩器、背提包、理发器、儿童玩具、照明光源及灯具等商品为重点监测种类,以福建省内商家作为重点监测对象。
此次监测共完成143批次的样品采样,共检出72批次不合格,抽检总体样品不合格率为50.35%,合格率为49.65%。其中,不合格产品为按摩器31批次、背提包13批次、理发器10批次、儿童玩具4批次、照明光源7批次、灯具7批次。
照明灯具:结构接线不合格易发生触电事故
此次抽检,照明光源标记和说明不合格共4批;照明光源防触电保护不合格共3批;照明光源潮湿处理后的绝缘电阻和介电强度不合格共3批;照明光源机械强度不合格共4批;灯具标记和说明不合格共4批;灯具结构不合格共4批;灯具内部和外部接线不合格共6批;灯具防触电保护不合格4批;灯具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不合格共3批。
照明光源产品规格品种多样,产品标记中提供给用户安装使用的信息不符合标准要求,极易导致用户错误操作而产生危险。而防触电、灯具结构等不合格,很可能带来触电、短路、火灾等安全隐患。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选购照明光源及灯具时应“三看”。一看产品标识是否齐全,应有生产企业名称、地址、商标、型号规格、额定电压、额定频率、额定功率等,核对产品型号是否与检验报告和安全认证证书的型号规格相符,用电参数是否标识正确;二看灯具电源线是否有CCC安全认证标志;三看带电体是否外露,光源装入灯座后,手指应不能触及带电的金属灯头,应仔细查看并阅读使用说明书后,再安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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